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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人民醫院省級區域醫療中心 建設項目用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發布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來源: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人民醫院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用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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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人民醫院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建設順利實施,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擬收回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人民醫院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所需國有土地約330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人民醫院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用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償安置具體內容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人民醫院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用地補償安置方案》。
二、土地承包人認為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聽證的,應當在本公告期截止日之前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星海鎮提出聽證書面申請。且提出申請的戶數達到收回土地總戶數半數以上(不含半數)的,大武口區人民政府將組織召開聽證會。
三、補償登記期限至?2023年6月10日。被收回土地的使用權人應當在補償安置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資料,到星海鎮人民政府辦理收回土地補償登記或提出異議。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收回土地補償登記的,以土地現狀調查和公示結果為準。
四、用地范圍內搶栽、搶種的地上農作物及各類苗木一律不辦理補償登記。
五、本公告期限為?30?日(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6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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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人民醫院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用地補償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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